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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律师的社会地位与中国社会发展”研讨会举行

1999-09-28 来源:光明日报 梁捷 整理 我有话说

律师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?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前,律师到底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?前不久,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“律师的社会地位和中国的社会发展”问题邀请首都法学、社会学、经济学界部分人士进行了认真的研讨。

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彭雪峰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周忠海、经济学家茅于轼等人认为,律师是法律工作者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,律师的作用不完全在打官司,更重要的是参与企业、政府和国家机关的决策,律师必须对更宏观的社会发展有一种关怀。国家立法,应注重请律师参加。

《中国律师》主编刘桂明、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贺卫方等人认为,探讨中国现在的律师业发展,应该到社会的大背景之中考察。首先,律师应该对民族发展、对社会的民主化进程负有重要职责;第二,在现在的社会中,律师必须维护职业的崇高性,应对自己职业的伦理准则具有非常清楚的认识。律师社会地位的提高必须具备两方面,一是我国的法制体系要改善,二是服务领域要大大的发展。现在人们一讲到律师,就联想到打官司。如果仅仅打官司,仅仅局限于诉讼领域,律师的社会地位永远不能提高。

司法部律师司副司长贾午光说,现在中国的律师不到11万人,律师事务所有9000家。从业务上看,最初的时候是一些刑事案件的辩护、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,后来是一些经济诉讼案件的代理。八十年代中期以后,非诉讼的法律业务开始增加,发展到金融、房地产、经贸等诸多方面。

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军宁,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崔之元等人认为,随着社会的发展,非诉讼业务必然会成为主导。社会对律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对此律师应有清醒的认识,更要有紧迫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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